近日,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学习宣传浙江省女子监狱先进事迹的通知》,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要认真学习宣传浙江省女子监狱的先进事迹,大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向全社会展现新时代政法队伍的时代风采和奋进姿态。
通知指出,浙江省女子监狱成立于1984年8月,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全国监狱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称号,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集体二等功4次、集体三等功6次。浙江省女子监狱是政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代表,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投身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先进典型,是新时代政法机关忠诚履职、为民服务、公正执法、实干担当的生动缩影。
通知要求,要学习浙江省女子监狱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初心使命,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要矢志不渝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守初心、牢记使命,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拥护“两个确立”,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
通知指出,要学习浙江省女子监狱维护公平正义,严格规范执法,勇于改革创新的担当精神。要严格规范执法,提升执法质效,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知要求,要学习浙江省女子监狱恪守改造宗旨,坚持用心用情,秉持开放包容的为民情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守正创新,加强和改进社会基层治理,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着力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实现新提升,全力打造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亮丽窗口”。
通知指出,要学习浙江省女子监狱坚持严管厚爱,勇于自我净化,力行勤廉并重的崇高品质。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守牢廉洁底线,练就过硬本领,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
通知强调,各级政法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学习浙江省女子监狱先进事迹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创新形式载体,激励引导全国政法干警以浙江省女子监狱为榜样,坚定政治信仰,强化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在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美丽的浙江省女子监狱
浙江省女子监狱成立于1984年,是全省唯一对外开放的监狱。多年来,监狱秉持着“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工作方针,坚持公正、文明、严格执法,致力于创造一个真实有效的惩罚与改造环境。在浙江省司法厅和浙江省监狱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浙江省女子监狱走出了一条切实可行的发展之路,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监狱位于美丽的杭州市西湖区,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东临学院路,北倚余杭塘河,周围的山水环绕着监狱,为该处增添了一抹自然的色彩。1987年,浙江省女子监狱正式对外开放,自那时以来,已接待了来自联合国和五大洲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人士1000余名。浙江省女子监狱的科学、文明管理以及针对女犯特点的教育改造和心理矫治工作受到了国内外来宾的一致赞赏,成为展示中国现代化文明监狱建设成果和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文明的重要窗口。
丰富多彩的丝绸文化艺术节
丝绸文化艺术节是浙江省女子监狱为教育改造服刑人员而精心打造的文化品牌。监狱与省文化馆、工艺美术馆等单位共建监内文化基地,开设了扎染、书画、茶艺、刺绣、乐器等特色课程,并定期邀请老师和专家来监狱授课。通过学习这些艺术课程,服刑人员得以追求美、感受美、创造美,树立起主流文化价值取向,唤起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精心打造的丝绸文化艺术节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一届。在这十一年间,丝绸文化品牌逐渐丰富起来,已经孕育了丝绣、布贴画、剪纸、书画、话剧、二胡、古筝等8个习艺课堂,以及200余件优秀作品。在这个过程中,6700余名罪犯获得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初、中级技能证书。丝绸文化在浙江省女子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帮助罪犯发现美、感受美、创造美,实现了自我救赎和人生的升华。
丰硕的荣誉与成果
浙江省女子监狱成立40年来,始终牢记“政法姓党”这一永恒不变的根和魂,坚持守初心、担使命,保平安、护正义,先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全国监狱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荣誉称号,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集体二等功4次、集体三等功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