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货之后,回家用了两天,脸上就出现了刺挠、发痒的情况。以前用化妆品,从来没有这种情况发生。”
2023年8月,家住吉林省通化县的谢女士怀疑自己买到了假货,于是向通化县公安局报了警。后经立案侦查,警方竟然顺藤摸瓜牵出一起“假冒美容面霜案”。
据介绍,2022年8月,犯罪嫌疑人江某江从他人处购买假冒的“修正牌凝肌透白淡斑面霜”“修正牌抗皱面霜”和“修正牌多效紧致修护眼霜”,并在网络平台进行售卖,销售金额达206万余元。
后为牟取更多非法利益,犯罪嫌疑人江某江又联合其他人制造生产假冒的“修正抗皱面霜”等产品,形成了采购原料、灌装、贴标、装盒、打包、发货、销售的一条龙造假团伙,生产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共计9万件,销售金额共计50万余元。
目前,江某江等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通化县人民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刑事诉讼。通化修正实业有限公司要求各被告人在承担相应刑责的同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7名被告人按照非法所得的5倍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697245元。
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罪?什么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两者有何区别?生产售卖假冒商品,什么情况下会构成犯罪?消费者如买到劣质、假冒商品,又该如何维权?
2024年5月11日14:00,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现场》栏目央视频号、人民法院报视频号等媒体平台将进行全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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