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来到昌黎法院,将一面写有“维护正义,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官兵、书记员李天怡手中,当事人对二人高效办案、尽心尽力的工作态度给予高度认可和诚挚的感谢。
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关系,被告以做生意用钱为由向原告借款30万元,二人未约定还款日期,经过十多年时间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被告至今未返还,故原告向昌黎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认真梳理案情,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判决并不难,但是一纸判决容易,案结事了不易,考虑到原、被告系朋友关系,承办人秉承着“如我在诉”情怀的理解与感悟,将心比心,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以更加人性化的方式处理案件,尽最大努力调和、解决他们的实际矛盾。通过多次沟通和释法明理,缓和了双方的情绪,引导二人换位思考,理解彼此难处,让双方有了调解的意愿。最终被告同意一次给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该案件得以顺利调解结案。
民间借贷纠纷是近年来最常见的一类纠纷,亲戚之间、朋友之间、同学之间都可能存在借贷关系,借钱不还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当亲朋好友之间确需借款时,应尽量签订书面借款协议,对借款本金、还款期限和利息等问题明确进行约定,这并非不信任的表现,而是维护亲情、友情的有力手段。即使出借人碍于情面,未能签署正式的借款合同,也应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对款项性质予以明确,避免产生纠纷时承担不必要的诉讼风险。
昌黎法院始终秉持着“要把老百姓的难事当作自己家的事来办,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的工作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将心比心,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以更加人性化的方式处理案件,尽最大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